配资炒股 租赁场地未启用 租金付不付?
2025-01-29本报讯(记者潘帅 通讯员吕红玲)甲乙两家公司签订了租赁场地合同配资炒股,租赁方乙公司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使用该场地,甲公司欲收回场地引发纠纷。近日,清徐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场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作出判决,判决乙公司支付甲公司租金。 2024年1月1日,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合同,合同签订后,乙公司并未实际使用租赁场地,也未支付任何租赁费。 2024年6月1日,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通知函,告知其将于次日解除合同,并要求乙公司支付1月1日至6月1日期间的租金。乙公司收到通知函后未提出异议,随后,甲公司将